很多人经常会问律师,有没有胜诉的把握?我对此类问题的回答往往是胜诉取决于证据的收集和灵活运用,案件的审理时一个动态过程,律师不是算命先生,无法掐指算出未发生的事实
很多人经常会问律师,有没有胜诉的把握?我对此类问题的回答往往是“胜诉取决于证据的收集和灵活运用,案件的审理时一个动态过程,律师不是算命先生,无法掐指算出未发生的事实,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为你争取胜诉”,在听完这番回答后,十个当事人九个不是很尽兴,他们希望听到律师打包票,发誓包赢才心里舒服,但最后往往发现不是那么回事,那么一个案件的胜诉究竟取决与什么?
胜诉是什么概念?胜诉从律师来看,意味着所代理的一方当事人利益诉求被法院予以最大化支持,例如诉请离婚,法院准许离婚,例如诉请违约金,法院判令对方支付违约金等等。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不知道自己的利益哪些是可以实现哪些是难以实现的,他们往往将情绪化的需求和合法的需求一并塞给律师,然后问律师能否搞定,需要多少钱打点关系。对这类当事人,律师首先需要理清其需求,对当事人做一个释明,以免当事人对不合理的需求耿耿于怀。
胜诉取决于哪几个要素?取决于证据和诉讼策略。证据收集工作是基础,需要收集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证据。
当事人误解最多的是以为自己找几个人签个名写个材料就可以作为证据,其实不然,这种证人证言往往因证人未出庭作证而缺乏真实性依据,从而不被法院采信,以常见的离婚案件原告需要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而言,原告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找自己的亲属朋友作证对方如何品德恶劣等,这就忽视了证据的真实性可能被对方律师批驳,因为你找到的证人和自己是具有利害关系的亲属,其证明效力自然较弱。
诉讼策略更是值得当事人找律师请教,例如抚养权纠纷一旦诉讼,法院往往做调解工作,劝服一方当事人息诉以调解结案,而如果当事人接受这种方案往往就意味着自己的诉权难以再实现,因为在今后的生活中要举证证明对方有虐待孩子的行为时非常困难的,如果从另一方面考虑,暂时撤诉则保留了自己的诉权,在今后时机成熟时可再次起诉。
证据收集和诉讼策略的结合是一个系统工程,往往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就蕴含了策略思路的形成和修改,以债务追收案件为例,我在办理债务追收案件中经常先从外围信息调查入手,以收集债务人的家庭信息、财产信息等,在收集这些证据的过程中就会分析这个债务人的软肋在何处,他最惧怕什么压力,是直接诉讼有威慑力?还是通过发出律师函给他单位或亲属更有威慑力?所有的这些问题都在证据收集过程中不断变化修正,直至一个最佳方案出炉。
案件的胜诉是一个系统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律师所能作的好比就是一个时装设计师,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布料”来裁剪出最恰当得体的衣服,这需要技巧和经验作支撑,更需要当事人提供好的“布料”也就是证据,如果当事人什么证据都没有,就要求律师对胜诉做一个判断,那最后倒霉的还是自己,因为街边算命先生常有,而诉讼的时机却稍纵即逝。